申 请 人:常硕
职工姓名:王彩鸿 性别:女
用人单位:辽源市金迪娜袜业有限公司
职 务:检配元
事故发生时间、地点、经过及救治情况:
2021年11月13日17点54分,韩刚权驾驶吉DS6876号小型客车行驶至辽源市财富大路袜园7号门前,与正在下班途中步行的王彩鸿发生刮撞,王彩鸿经辽源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现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拟决定认定王彩鸿为工伤或视同工伤。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7月14日至7月18日
欢迎广大干部群众,对王彩鸿同志拟认定工伤结果提出意见,反映情况和问题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。
来信来访接待机构:辽源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
地址:辽源市西宁大路511号 邮编:136200
监督电话:3168915、3168919
2022年7月13日